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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先锋(519698)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9698 |
基金名称 | 交银施罗德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交银先锋 |
基金简称拼音 | JYXF |
设立日期 | 2009-04-10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4470679078.5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2009年2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141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自2009年3月3日起至2009年4月3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各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经过严格的品质筛选且具有持续成长潜力企业的股票,特别是处于快速成长过程中的中型及小型企业股票,在适度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持续的资本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具体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的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比例不超出基金合同约定的限定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75.0%×中证中小盘700指数+25.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10%,且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0次。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2009年2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141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自2009年3月3日起至2009年4月3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各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以具有持续成长潜力企业的股票,特别是处于快速成长过程中的中型及小型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追求超额收益,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00元人民币。场外申购时,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自2015年10月28日起,场外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调整至单笔10元。自2019年1月15日起,通过场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调整至单笔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3月25日起,场外赎回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由0.01份调整至1份。自2015年10月28日起,场外最低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至0.01份;场外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9年1月15日起,场外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调整至1份,自2015年10月28日起,场外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调整至5份;场外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不足5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账户内所有余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9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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