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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增利C(51966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9661 |
基金名称 |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银河增利C |
基金简称拼音 | YHZLC |
设立日期 | 2013-07-17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54653271.33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5月22日证监许可【2013】676号文核准,自2013年6月3日至2013年6月28日,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辅助投资于精选的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力求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含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权证、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集合债、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股票投资(含权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20%,可转债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合计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三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1.5%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5月22日证监许可【2013】676号文核准,自2013年6月3日至2013年6月28日,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为主的债券型投资基金,属于中低风险、中低收益预期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首次认购/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为50,000元,追加认购/申购单笔最低为1,000元。通过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认购单笔认购最低为1,000元。通过场外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申购单笔最低为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为10元。通过上证所会员单位首次认购/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为1,000元,且每笔认购/申购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同时单笔认购/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场外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场内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单笔赎回最多不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若某投资者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的,投资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9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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