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银河鑫利C(51965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9653 |
基金名称 | 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银河鑫利C |
基金简称拼音 | YHXLC |
设立日期 | 2015-04-22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39792765.7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3月25日证监许可【2015】431文核准。本基金将自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17日,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分享中国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所孕育的投资机遇,追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债券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三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1.0%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3月25日证监许可【2015】431文核准。本基金将自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17日,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资品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场外交易时,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通过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场内交易时,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会员单位首次认购/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且每笔认购/申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同时单笔认购/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场外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场内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单笔赎回最多不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若某投资者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的,投资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9653.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