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中华(519602)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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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中华(51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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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中华(519602)

海富通中华(519602)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519602
基金名称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中华
基金简称拼音 HFTZH
设立日期 2011-01-27
基金类型 其他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821766293.97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760号文批准,自2010年12月20日起至2011年1月21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基金性质 QDII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在海外证券市场交易的大中华公司的优质股票,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持续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存托凭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等权益类证券和银行存款、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以全球除内地股票市场以外的具有“大中华概念”上市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大中华概念”的股票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上市公司注册在大中华区域(中国内地、香港、台湾、澳门);2)上市公司中最少百分之三十股权(占总股本)由大中华区域的股东持有;3)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至少百分之五十之营业额来自大中华区域。
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为: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占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
业绩比较基准 100.0%×MSCI金龙净总收益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760号文批准,自2010年12月20日起至2011年1月21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同时,本基金投资的目标市场是海外市场,除了需要承担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国别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单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3年8月22日起,本基金网上直销单笔申购最低调整为100元。自2014年7月31日起,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最低定投金额调整为100元。自2014年9月1日起,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14年9月1日起,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自2013年11月2日起,网上直销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由1000份调整为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14年9月1日起,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自2013年11月2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网上直销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10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9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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