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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年年恒荣C(51920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9207 |
基金名称 | 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万家年年恒荣C |
基金简称拼音 | WJNNHRC |
设立日期 | 2016-11-15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8374.4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61号文注册。本基金将自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2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持续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国债期货、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和权证,但可参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以及可交换债券的投资。因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在其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3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不受封闭期限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61号文注册。本基金将自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2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时,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时,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申购时,每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时,每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不设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内赎回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9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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