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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富祥(51913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9134 |
基金名称 | 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海富通富祥 |
基金简称拼音 | HFTFX |
设立日期 | 2016-07-27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53450494.23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974号文注册。自2016年6月29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稳健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和个券及个股精选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70%,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保证金后,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30.0%×沪深300指数+70.0%×中证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在符合基金分红的有关条件的前提下,若基金每年末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20元(含),则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50%;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974号文注册。自2016年6月29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场外单笔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元。场内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最高金额为最高金额为99,999,900元,且须为100的整数倍。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单笔场内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最高金额为99,999,900元,且须为100的整数倍。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场外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场内单笔赎回须是整数份,且最高不能超过99,999,999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9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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