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新内需A(519130)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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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新内需A(51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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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新内需A(519130)

海富通新内需A(519130)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519130
基金名称 海富通新内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基金简称 海富通新内需A
基金简称拼音 HFTXNXA
设立日期 2014-11-27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612499675.00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479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14年10月27日起至2014年11月21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从受益于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政策的相关行业中,精选具有良好成长性及基本面的股票进行积极投资,同时利用灵活的资产配置,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100%,其中,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或者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将80%以上的非现金资产投资于受益于内需增长的公司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和债券。
待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同业存单,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业绩比较基准 50.0%×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指数+50.0%×MSCI中国A股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479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14年10月27日起至2014年11月21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本基金场外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场内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最高金额为99,999,900元,且须为100的整数倍。本基金单笔场外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直销柜台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万元单笔场内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最高金额为99,999,900元,且须为100的整数倍。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场外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场内单笔赎回须是整数份;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9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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