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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300(51911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9116 |
基金名称 | 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浦银300 |
基金简称拼音 | PY300 |
设立日期 | 2010-12-10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815083164.3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961号文核准,自2010年11月8日至2010年11月30日止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优化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沪深3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主要通过数量化模型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95.0%×沪深300指数+1.0% |
收益分配原则 | 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每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961号文核准,自2010年11月8日至2010年11月30日止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直销机构首次认购最低5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1000元。网上首次、追加认购最低1000元。场内每笔、追加最低认购1000元。场外代销机构的首次认购最低1000元,追加最低1000元。场外申购每笔最低1000元,追加最低1000元。场内申购每笔最低1000元,追加最低1000元。直销机构每笔最低申购5万元,最低追加申购1000元。网上申购每笔最低1000元,追加最低1000元。自2017年9月15日起,通过电子直销平台或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场外申购和追加申购,最低限额10元。自2019年12月4日起通过电子直销平台或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均下调至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不设单笔赎回份额下限。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5.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本基金单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余额下限为5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9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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