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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价值A(51911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9110 |
基金名称 | 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浦银价值A |
基金简称拼音 | PYJZA |
设立日期 | 2008-04-16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733163625.1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263号文批准。自2008年3月10日至2008年4月9日通过公司直销中心、电子直销和代销机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以追求长期资本增值为目的,通过投资于被市场低估的具有价值属性或可预期的具有持续成长属性的股票,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分享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进而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投资于权证的比例范围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以及衍生工具的比例遵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对于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创新类金融产品或者衍生工具,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投资范围将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调整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本基金将通过定性与定量的方法筛选出基本面健康的、具有价值属性或成长属性或两种属性兼具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的核心投资目标,本基金将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这些股票。 |
业绩比较基准 | 75.0%×沪深300指数+25.0%×中证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263号文批准。自2008年3月10日至2008年4月9日通过公司直销中心、电子直销和代销机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较高,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本基金力争在科学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代销网点的首次、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直销中心的最低认、申购金额为5万元,追加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电子直销渠道首次、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场外申购时,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最低追加申购为1000元;场内申购时,最低申购为1000元,最低追加申购为1000元,同时每笔申购必须是100的整数倍,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自2017年9月15日起,通过电子直销平台或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场外、追加申购,最低限额10元。自2019年12月4日起通过电子直销平台或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均下调至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不设单笔赎回份额下限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不设最低持有份额余额下限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9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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