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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行业(51909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9095 |
基金名称 |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新华行业 |
基金简称拼音 | XHHY |
设立日期 | 2010-07-21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47740551.5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5月4日证监许可[2010]593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发售安排预定在2010年6月17日至2010年7月16日(含周六、周日),通过销售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自2015年8月4日起公司管理的部分股票型基金的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把握行业周期轮换规律,动态调整基金股票资产在不同行业之间的配置比例,力求实现基金净值增长持续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标的物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投资工具。本基金股票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60%-95%。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5%-40%,具体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其中,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指数+80.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5月4日证监许可[2010]593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发售安排预定在2010年6月17日至2010年7月16日(含周六、周日),通过销售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自2015年8月4日起公司管理的部分股票型基金的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场外代销网点认购最低额500元,单笔追加认购最低500元;场外直销网点认购最低额10000元,单笔追加认购最低500元;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最低额1000元。场内每笔最低认购500元,最低追加认购500元。首次申购最低500元,单笔追加申购最低500元;在直销机构单笔申购的最低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金额为500元;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最低额为1000元。场内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00元,最低追加500元。自2020年12月25日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自2021年9月9日起,网上交易系统申购的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2月20日起,每次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2月20日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0份;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9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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