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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阿尔法A(51906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9062 |
基金名称 | 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海富通阿尔法A |
基金简称拼音 | HFTAEFA |
设立日期 | 2014-11-20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719877758.1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89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自2014年10月20日起至2014年11月14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灵活的投资策略,捕捉市场中的绝对收益机会,并且采用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降低波动风险的同时,获取稳定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占本基金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的比例范围在80%—120%之间。其中: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是指融券卖出的股票市值、卖出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卖出其他权益类衍生工具的合约价值的合计值;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是指买入持有的股票市值、买入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买入其他权益类衍生工具的合约价值的合计值。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不受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第五条第(一)项、第(三)项及第(五)项的限制。 待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等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待基金投资期权等衍生工具、同业存单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期权交易或投资同业存单,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三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89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自2014年10月20日起至2014年11月14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本基金通过多种绝对收益策略剥离市场系统风险,因此与一般的混合型基金相比,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更小。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本基金单笔场外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单笔场内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最高金额为99,999,900元,且须是100的整数倍。本基金单笔场外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单笔场内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最高为99,999,900元,且须为100的整数倍。自2018年7月16日起,本基金的场外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和定期定额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16日起,本基金的场外单笔赎回最低限额调整为1份,单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余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外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场内单笔赎回最高不能超过99,999,999份,且须是整数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16日起,单个交易账户持有上述基金的最低份额余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9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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