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平安中证光伏ETF(51618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6180 |
基金名称 | 平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平安中证光伏ETF |
基金简称拼音 | PAZZGFETF |
设立日期 | 2021-02-09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30987000.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6日证监许可[2021]215号文注册。本基金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3日期间进行发售。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21年2月3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3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ET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的10%。本基金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制,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证光伏产业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同期标的指数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6日证监许可[2021]215号文注册。本基金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3日期间进行发售。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21年2月3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3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网上、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本基金最小申购单位为100万份。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最小赎回单位为100万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2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6180.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