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沪深300ETF(515660)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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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沪深300ETF(515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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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沪深300ETF(515660)

国联安沪深300ETF(515660)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515660
基金名称 国联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沪深300ETF
基金简称拼音 GLAHS300ETF
设立日期 2019-11-25
基金类型 股票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500986890.00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6月14日证监许可[2019]1121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自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10月18日进行发售。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1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10月18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的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10月18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类型 ETF
投资风格 指数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业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100.0%×沪深300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历史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6月14日证监许可[2019]1121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自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10月18日进行发售。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1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10月18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的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10月18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必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单位为900000份。
最低赎回份额(份) 900000.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本基金最小赎回单位为900000份。
最低持有份额(份)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赎回款到账天数 2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5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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