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华安德国30ETF(51303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3030 |
基金名称 | 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德国30ETF |
基金简称拼音 | HADG30ETF |
设立日期 | 2014-08-08 |
基金类型 | 其他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37779000.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47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8月1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8月1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4年7月30日至2014年8月1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ET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QDII基金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境外交易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回购、证券借贷、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投资比例限制,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德国法兰克福DAX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47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8月1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8月1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4年7月30日至2014年8月1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股票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境外证券投资的基金,主要投资德国证券市场上市的德国企业,需要承担汇率风险、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本基金的最小场内申购、赎回单位为50万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5000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的最小场内赎回单位为50万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2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3030.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