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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非银ETF(51207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2070 |
基金名称 | 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非银ETF |
基金简称拼音 | YFDFYETF |
设立日期 | 2014-06-26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56159897.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证监许可[2013]860号、2014年5月19日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函[2014]250号核准。本基金自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20日进行发售。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20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20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20日。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场内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外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ET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新股(含新股发行、增发和配售,含存托凭证)、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如股票指数期权、场外衍生工具等金融产品),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沪深300非银行金融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场内及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均采用现金分红;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每年收益分配最多4次;基金收益分配的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证监许可[2013]860号、2014年5月19日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函[2014]250号核准。本基金自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20日进行发售。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20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20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20日。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场内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外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本基金目前的场内最小申购单位为100万份基金份额。每次场外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万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5000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场内最小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份额,场外每次赎回的单笔最低份额为50万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50000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场外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万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该基金全部场外份额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2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2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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