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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3-5信用债ETF(51128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1280 |
基金名称 | 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夏3-5信用债ETF |
基金简称拼音 | HX3-5XYZETF |
设立日期 | 2018-05-03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16726219.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17年7月25日证监许可[2017]1339号文准予注册。自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4月24日进行发售。其中,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3日、2018年4月24日,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债券认购的日期为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4月24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ET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3%。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依法上市的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衍生工具(国债期货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建仓之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上证3-5年期中高等级可质押信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0.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17年7月25日证监许可[2017]1339号文准予注册。自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4月24日进行发售。其中,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3日、2018年4月24日,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债券认购的日期为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4月24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相应会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采用分层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办理网上现金认购,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网下债券认购,单只债券最低认购申报手数为1手(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超过1手的部分须为1手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万份。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最小赎回单位为1万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2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1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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