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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10年国债ETF(51126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1260 |
基金名称 | 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泰10年国债ETF |
基金简称拼音 | GT10NGZETF |
设立日期 | 2017-08-04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18647480.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9号文准予注册,并依据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17]1590号文进行募集。本基金自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8日进行发售。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8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28日,网下债券认购的日期为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8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ET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国债和备选成份国债。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国债和备选成份国债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9号文准予注册,并依据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17]1590号文进行募集。本基金自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8日进行发售。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8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28日,网下债券认购的日期为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8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属于国债指数基金,是债券基金中投资风险较低的品种。本基金采用优化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笔认购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网下债券认购以单只债券手数申报,用以认购的债券必须是标的指数成份券或已公告的备选成份券,单只债券最低认购申报数为1手(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超过1手的部分须为1手的整数倍。本基金场内份额最小申购单位为1万份。申购本基金场外份额的,每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万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场内份额最小赎回单位为1万份。场外份额每次赎回的单笔最低份额为5万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5000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如该账户在该场外销售机构保留的场外份额余额不足5万份时,则赎回时必须一次性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1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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