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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净值
海富通城投ETF(51122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1220 |
基金名称 |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海富通城投ETF |
基金简称拼音 | HFTCTETF |
设立日期 | 2014-11-13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6687813530.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32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4年10月17日起至2014年11月7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ET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3%。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上证城投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32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4年10月17日起至2014年11月7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采用分层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上证可质押城投债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债券认购的,单只债券最低认购申报数为1手(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债券认购的,单只债券认购申报数必须为1手的整数倍,单笔认购份额须在50万份以上(含50万份)。目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3万份。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300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目前,本基金最小赎回单位为3万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2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1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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