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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50ETF(51071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0710 |
基金名称 | 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博时50ETF |
基金简称拼音 | BS50ETF |
设立日期 | 2015-05-27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57872946.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3月31日证监许可[2015]509号文准予注册,进行募集。自2015年5月15日起至2015年5月21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15年5月15日起至2015年5月21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15年5月15日起至2015年5月21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15年5月19日起至2015年5月21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场内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外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ET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上海证券交易所50成份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场内及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均采用现金分红;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3月31日证监许可[2015]509号文准予注册,进行募集。自2015年5月15日起至2015年5月21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15年5月15日起至2015年5月21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15年5月15日起至2015年5月21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15年5月19日起至2015年5月21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场内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外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上证50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超过部分须为1万份的整数倍。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本基金目前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份额。自2015年6月15日起,调整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30万份。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3000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5年6月15日起,调整的最小赎回单位为30万份;本基金目前的最小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0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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