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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沪深300ETF(51036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0360 |
基金名称 | 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广发沪深300ETF |
基金简称拼音 | GFHS300ETF |
设立日期 | 2015-08-20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08381165.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85号文予以注册。自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8月7日进行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ET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转融通。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本基金的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85号文予以注册。自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8月7日进行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中小板300价格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直销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单位为900,000份。自2015年9月9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单位由90万份调整为300万份。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30000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5年9月9日起本基金最小赎回单位由90万份调整为300万份。本基金最小赎回单位为900,0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2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0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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