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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300ETF(51031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0310 |
基金名称 |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300ETF |
基金简称拼音 | YFD300ETF |
设立日期 | 2013-03-06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104307415.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2012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62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自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8日进行发售。本基金的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8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3年2月26日至2013年2月28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3年2月26日至2013年2月28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场内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外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ET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一级市场股票(包括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含存托凭证)、债券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中期票据等)、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大额存单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还可以投资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未来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待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等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场内及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均采用现金分红,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最多4次,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2012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62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自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8日进行发售。本基金的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8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3年2月26日至2013年2月28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3年2月26日至2013年2月28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场内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外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每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每次赎回的单笔最低份额为100万份。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万份(如该账户在该场外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万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该基金全部场外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场外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万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场外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0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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