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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300ETF(51030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0300 |
基金名称 |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泰300ETF |
基金简称拼音 | HT300ETF |
设立日期 | 2012-05-04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2968633875.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2年3月23日证监许可[2012]392号文核准。自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26日进行发售。本基金的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4月5日至4月26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4月24日至4月26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4月24日至4月26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ET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存托凭证、债券、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还可以投资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未来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为收益评价日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基金超额收益的100%,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4次;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2年3月23日证监许可[2012]392号文核准。自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26日进行发售。本基金的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4月5日至4月26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4月24日至4月26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4月24日至4月26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中的指数型基金,股票最低仓位为95%,并采用完全复制的被动式投资策略:一方面,相对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而言,其风险和收益较高,属于股票型基金中高风险、高收益的产品;另一方面,相对于采用抽样复制的指数型基金而言,其风险和收益特征将更能与标的指数保持基本一致。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单位为90万份。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9000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最小赎回单位为90万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2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0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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