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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50ETF(51005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0050 |
基金名称 |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夏50ETF |
基金简称拼音 | HX50ETF |
设立日期 | 2004-12-30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435331306.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04年11月22日证监基金字[2004]196号文批准。基金管理人华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发售主协调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4年11月29日至2004年12月24日公开发售。 |
投资类型 | ET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含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还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指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中的股票包含存托凭证。 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上海证券交易所50成份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2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为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部分的100%,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04年11月22日证监基金字[2004]196号文批准。基金管理人华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发售主协调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4年11月29日至2004年12月24日公开发售。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上证50指数,是股票基金中风险较低、收益中等的产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最小申购单位为100万份。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在代理机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万股,超过1万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自2015年4月23日起,最小申购单位调整为90万份。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9000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5年4月23日起,最小赎回单位调整为90万份;最小赎回单位为100万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2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0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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