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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恒生ETF联接A(50130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01302 |
基金名称 | 南方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南方恒生ETF联接A |
基金简称拼音 | NFHSETFLJA |
设立日期 | 2017-07-21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44525121.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5年7月22日证监许可[2015]1756号文注册,并于2017年3月3日获得证监会延期募集的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 [2017]574号)。本基金募集期自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7月14日,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其中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已申购但尚未确认的目标ETF份额可计入在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恒生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存续期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5年7月22日证监许可[2015]1756号文注册,并于2017年3月3日获得证监会延期募集的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 [2017]574号)。本基金募集期自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7月14日,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目标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本基金场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本基金场内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且须为1元的整数倍。本基金场外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元,本基金场内认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须为1元的整数倍。自2017年6月13日起,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网上交易系统暂不调整)。自2018年4月27日起,电子直销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01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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