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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明择(501038)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01038 |
基金名称 | 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银华明择 |
基金简称拼音 | YHMZ |
设立日期 | 2017-08-11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089257419.1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7年5月26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87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7年7月10日起至2017年8月4日通过上交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系统和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将灵活运用定向增发等多种投资策略,充分挖掘潜在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的40%~85%;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两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两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45.0%×中债-总指数+55.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分红或将现金分红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不受封闭期限制);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7年5月26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87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7年7月10日起至2017年8月4日通过上交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系统和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场外认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每笔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在上交所会员单位进行场内认购时,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应为1元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超过99999000元。在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场外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上交所会员单位场内申购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场外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场内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某笔赎回业务时或办理某笔赎回业务后在场外单一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01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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