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港中小企(501023)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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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港中小企(501023)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501023
基金名称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鹏华港中小企
基金简称拼音 PHGZXQ
设立日期 2016-09-29
基金类型 股票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581290215.12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05号文注册。自2016年8月29日起至2016年9月23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非限量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类型 LOF
投资风格 指数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6%以内。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银行通知存款等)等)、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未来如果港股通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其他模式,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05号文注册。自2016年8月29日起至2016年9月23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非限量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场外销售机构及网上交易系统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场内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应为1元的整数倍。场外销售机构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直销中心柜台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通过场内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自2018年6月26日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在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最低持有份额(份) 0.01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18年5月9日起,账户最低余额限制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账户最低余额为5份基金份额。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01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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