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银华鑫盛(50102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01022 |
基金名称 | 银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银华鑫盛 |
基金简称拼音 | YHXS |
设立日期 | 2018-10-15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54938986.4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8年10月15日起,《银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合同》生效,原《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自动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通过精选具有估值优势和成长优势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现金、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自动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报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其中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50.0%×中债-总指数+50.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自动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8年10月15日起,《银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合同》生效,原《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场外申购时,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场内申购,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自2021年4月8日起,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及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21年4月8日起,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21年4月8日起,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某笔赎回业务时或办理某笔赎回业务后在场外单一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01022.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