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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生物科技C(50101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01010 |
基金名称 | 汇添富中证生物科技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 |
基金简称 | 汇添富生物科技C |
基金简称拼音 | HTFSWKJC |
设立日期 | 2016-12-22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69871725.9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2015年1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3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于2016年11月2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机构部函[2016]2897号)。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6年11月28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中证生物科技主题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以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生物科技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固定收益品种(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及协议存款)、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权证、股票期权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及存托凭证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投资于中证生物科技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中证生物科技主题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某一类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其面值;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2015年1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3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于2016年11月2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机构部函[2016]2897号)。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6年11月28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场外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金额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金额50000元。通过网上直销系统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金额1000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申购金额1000元,且须1元的整倍数。自2016年11月26日起,场外认购最低金额由1000元调整100元,场外申购最低金额由1000元调整100元。自2017年4月28日起,通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场外申购,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申购,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4月28日起,赎回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场外办理赎回业务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场内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4月28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某笔交易类业务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场外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01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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