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300A(481009)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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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300A(4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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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300A(481009)

工银300A(481009)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481009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
基金简称 工银300A
基金简称拼音 GY300A
设立日期 2009-03-05
基金类型 股票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3606421751.69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1月5日证监许可[2009]6号文核准募集。自2009年2月3日至2009年3月3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指数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采用指数化投资,通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相对于标的指数的偏离度,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新股(一级市场首次发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如股票指数期货等),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票、备选成分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但因法律法规限制原因,导致本基金不能投资相关股票,而致使本基金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情形除外)。现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业绩比较基准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沪深300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上述基金收益分配的前提下,每季度末某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1元时,该类基金份额至少分配一次,全年该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收益的60%;本基金的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历史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1月5日证监许可[2009]6号文核准募集。自2009年2月3日至2009年3月3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代销网点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代销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直销中心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自2014年11月5日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最少追加金额为10元。自2017年8月11日起各销售机构(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最少追加金额为1元;直销柜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已在直销柜台有认购或申购记录的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自2020年8月3日起调整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以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准。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17年8月11日起,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自2014年11月5日起,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17年8月11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基金份额最小单位为1份;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需同时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481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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