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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民营A(47000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470009 |
基金名称 | 汇添富民营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汇添富民营A |
基金简称拼音 | HTFMYA |
设立日期 | 2010-05-05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407531401.75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2010年3月17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308号文件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0年3月31日起至2010年4月30日。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5日起将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由股票基金变更为混合基金,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与中国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优秀民营企业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布局,在科学严格管理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以民营企业上市公司为股票及存托凭证主要投资对象,投资于民营企业上市公司股票及存托凭证的资产占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主要依据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和股权变动公告判断该上市公司是否为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判断的主要标准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而言,只要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基金将实际控制人为境内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控股的上市公司定义为民营企业上市公司。本基金拟投资的民营企业上市公司股票包括符合本基金定义的中证民营企业综合指数成份股、新股、发生股权变动后的已上市公司。 当市场出现符合本基金定义的更合适、更权威的表征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的指数或中证民营企业综合指数停止发布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选用新指数的成份股或按本基金有关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的定义自行选择股票来替换中证民营企业综合指数的成份股,并及时公告。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指数+80.0%×中证民营企业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2010年3月17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308号文件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0年3月31日起至2010年4月30日。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5日起将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由股票基金变更为混合基金,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通过代销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自2016年9月23日起,通过网上直销系统或移动客户端“现金宝”APP申购、定投,最低金额均调整为100元。自2017年4月28日起,通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场外申购,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申购,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4月28日起,赎回最低份额为1份。赎回最低份额5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4月28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5份的,注册登记系统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发起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470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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