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恒久C(450019)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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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恒久C(45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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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恒久C(450019)

国富恒久C(450019)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450019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基金简称 国富恒久C
基金简称拼音 GFHJC
设立日期 2012-09-11
基金类型 债券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248093096.45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证监许可[2012]666号文批准。本基金自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9月7日止,通过公司的直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和代销机构公开销售。本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债券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因投资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原因而持有的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卖出。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指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除外)、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公司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业绩比较基准 40.0%×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60.0%×中债-企业债总指数-全价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证监许可[2012]666号文批准。本基金自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9月7日止,通过公司的直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和代销机构公开销售。本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代销网点、直销网上交易以及直销电话交易基金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500元,直销柜台基金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代销网点、直销网上交易以及直销电话交易基金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500。直销柜台基金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自2018年7月6日起,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通过直销柜台申购,仍保持原交易限额不变。自2021年8月13日起,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21年8月13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8年7月6日起,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21年8月13日起,单笔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8年7月6日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0份;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450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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