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潜力A(450003)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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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潜力A(4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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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潜力A(450003)

国富潜力A(450003)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450003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基金简称 国富潜力A
基金简称拼音 GFQLA
设立日期 2007-03-22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8756866710.48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经2007年3月5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56号文件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2007年3月15日起至2007年4月12日止,设定募集目标上限为100亿份。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注重基金资产长期增值,投资未来收益具有成长性和资产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为投资者赚取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范围包括所有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A股以及存托凭证;债券投资范围包括国内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范围为: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现金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集中价格下跌风险较低、上涨空间较大的上市公司股票,该部分的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业绩比较基准 5.0%×同业存款利息率+10.0%×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85.0%×MSCI中国A股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4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75%。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经2007年3月5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56号文件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2007年3月15日起至2007年4月12日止,设定募集目标上限为100亿份。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单笔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直销网点(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的)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认购金额每笔不低于1000元。代销网点和直销网上交易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3年11月11日起,将代销网点、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自2018年7月6日起,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自2021年7月9日起,最低申购调整为1元;通过直销柜台申购,仍保持原交易限额不变。
最低赎回份额(份) 0.01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21年8月13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0.01份;自2021年7月9日起,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8年7月6日起,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自2013年11月11日起,最低份额调整为100份。
最低持有份额(份) 0.01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21年8月13日起,单笔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0.01份;自2021年7月9日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8年7月6日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0份;自2013年11月11日起,最低份额调整为100份。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450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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