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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债B(420108)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420108 |
基金名称 | 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B类 |
基金简称 | 天弘债B |
基金简称拼音 | THZB |
设立日期 | 2012-08-10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762986478.5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957号文批准,自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7日止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对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 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957号文批准,自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7日止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及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公司直销网点(不含网上交易)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自2015年11月27日起,通过公司直销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或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下调至人民币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9月21日起,赎回最低限额调至1份;自2015年11月27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笔赎回最低限额调至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5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6年9月21日起,最低份额余额调至1份;自2015年11月27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调至1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420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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