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天弘永定(42000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420003 |
基金名称 |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天弘永定 |
基金简称拼音 | THYD |
设立日期 | 2008-12-02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91108692.7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08年5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55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自2008年10月8日起至2008年11月18日止,通过代销网点和公司的直销机构同时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投资者创造超额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现金、债券资产、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投资权证的比例有新的规定,适用新的规定。股票指数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指数+80.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08年5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55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自2008年10月8日起至2008年11月18日止,通过代销网点和公司的直销机构同时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都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兴业银行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直销机构首次认购及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0元,追加认购及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0元;其他代销机构首次认购及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以上(含1000元),追加认购及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自2015年11月27日起,通过公司直销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或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下调至10元。自2016年11月30日起,通过公司直销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或追加申购本基金时,单笔最低限额下调至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11月30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笔赎回最低限额调至1份;自2015年11月27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笔赎回最低限额调至10份;单笔赎回不得少于5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6年11月30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调至1份;自2015年11月27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调至10份;余额少于500份的,需全部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420003.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