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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双债C(40002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400029 |
基金名称 |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东方双债C |
基金简称拼音 | DFSZC |
设立日期 | 2014-09-24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19278291.75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4年5月14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86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9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适度承担信用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条件下,对固定收益类资产进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在此基础上通过个股精选配置权益类资产,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本基金所指的信用债券是指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和央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债券类品种。 本基金还可投资于股票和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沪深300指数+8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4年5月14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86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9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0元,每次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自2015年10月16日起,调整申购、追加申购为1.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5年10月16日起,最低赎回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余不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余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400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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