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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增利C(36000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360009 |
基金名称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光大增利C |
基金简称拼音 | GDZLC |
设立日期 | 2008-10-29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919075677.0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7月28日证监许可【2008】983号《关于核准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文件核准募集。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08年9月22日到2008年10月24日,本基金同时对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债券类投资工具,在获取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争取获得高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券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品种。 除此以外,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含增发新股),并持有因可转债转股而形成的股票、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非债券类品种,但本基金不可从二级市场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对于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100%,非债券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2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证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供分配收益的80%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7月28日证监许可【2008】983号《关于核准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文件核准募集。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08年9月22日到2008年10月24日,本基金同时对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至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认购,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人也可至本基金直销机构认购,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代销网点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直销网点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自2013年12月27日起通过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申购的最低申请金额由原单笔1000元调整至单笔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9年7月1日起,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赎回业务,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9年7月1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一次全部赎回或转换转出,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由注册登记机构发起强制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360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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