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诺安全球黄金(32001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320013 |
基金名称 |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诺安全球黄金 |
基金简称拼音 | NAQQHJ |
设立日期 | 2011-01-13 |
基金类型 | 其他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196777691.7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712号文批准。自2010年12月10日至2011年1月10日通过公司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以及中国工商银行等代销机构限量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QDII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境外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紧密跟踪金价走势,为投资者提供一类可有效分散组合风险的黄金类金融工具。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中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交易所交易基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此外,本基金为对冲本外币的汇率风险,可以投资于外汇远期合约、外汇互换协议、期权等金融工具。 实物黄金支持(Physical gold underlying)的黄金ETF是指以标准化的实物黄金为基础资产,并可以用实物黄金申购赎回基金份额的黄金ETF。 本基金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伦敦金价格折成人民币后的收益率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712号文批准。自2010年12月10日至2011年1月10日通过公司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以及中国工商银行等代销机构限量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投资目标为紧密跟踪黄金价格,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与黄金价格相似,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及代销网点首次认购和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和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6年8月30日起,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定投申购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金额调整为2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8月30日起,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不作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一个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320013.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