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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平衡(32000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320001 |
基金名称 |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诺安平衡 |
基金简称拼音 | NAPH |
设立日期 | 2004-05-21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206708982.0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0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4年4月12日至2004年5月18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最低认购金额:1000元;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最低赎回额:100份基金单位。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平衡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主动投资的理念下,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取得超额利润,也就是在承担市场同等风险的情况下,取得好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水平,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兼顾当期的稳定回报以及长期的资本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界定为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投资品种。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A股。债券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回购、短期票据和可转换债。现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各类银行存款。基金债券和股票的比重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市场的判断灵活配置,目标配置比例为:股票65%,债券30%,现金5%。原则上可能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45-75%,债券20-50%,现金5-10%。 投资对象将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以优质债券和估值偏低并且具有一定成长性的行业领先企业为主。 在本基金成立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比例限制。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限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65.0%×沪深300指数+35.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第一次分配不迟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进行,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不分配;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0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4年4月12日至2004年5月18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最低认购金额:1000元;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最低赎回额:100份基金单位。 |
风险收益特征 |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是平衡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首次申购的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在代销网点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在直销网点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20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2000元。自2016年8月30日起,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定投申购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金额调整为2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8月30日起,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不作限制。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320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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