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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产业(26011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260117 |
基金名称 |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景顺产业 |
基金简称拼音 | JSCY |
设立日期 | 2012-11-20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093042169.3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191号文核准。自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1月16日通过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具有投资价值的处于支柱产业地位的优质企业,分享其在中国经济增长的大背景下的可持续性增长,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资本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股票类资产,其中投资于以制造业为主的支柱产业的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将基金资产的5%-40%投资于债券和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中证全债指数+80.0%×中证中游制造产业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191号文核准。自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1月16日通过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系统每个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自2013年11月22日起,本基金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追加不限。自2014年12月8日起,首次单笔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单次最低限额均调整为10元。自2017年12月8日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2月8日起,最低持有份额数额调整为1份。自2014年12月8日起,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调整为10份;自2014年3月14日起,最低保有份额限制调整为1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260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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