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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能源(26011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260112 |
基金名称 |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景顺能源 |
基金简称拼音 | JSNY |
设立日期 | 2009-10-20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934032709.53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09年8月6日证监基金字[2009]759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份额将自2009年8月20日至2009年9月18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把握中国能源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带来的相关产业成长机会,实现长期资本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包括存托凭证)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股票指数期货等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与能源及基建业务相关的上市公司所发行股票的比例高于基金股票投资的80%。 |
业绩比较基准 | 80.0%×沪深300指数+20.0%×中证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09年8月6日证监基金字[2009]759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份额将自2009年8月20日至2009年9月18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型基金与债券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代销网点或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最低认购和申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和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和申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和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自2013年11月22日起,本基金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追加不限。自2014年12月8日起,首次单笔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单次最低限额均调整为10元。自2017年12月8日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2月8日起,最低持有份额数额调整为1份。自2014年12月8日起,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调整为10份;自2014年3月14日起本基金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限制调整为1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260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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