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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蓝筹(26011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260110 |
基金名称 | 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景顺蓝筹 |
基金简称拼音 | JSLC |
设立日期 | 2007-06-18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4722378815.7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经中国证监会2007年6月4日证监基金字【2007】159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发售期间为自2007年6月12日至2007年7月3日。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具有较高内在投资价值的大型蓝筹上市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含存托凭证)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股票投资70%-9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5%-30%,权证投资0-3%。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中债-总指数+80.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经中国证监会2007年6月4日证监基金字【2007】159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发售期间为自2007年6月12日至2007年7月3日。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风险程度高的投资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代销网点的最低认购及申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中国工商银行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及申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自2013年11月22日起,本基金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追加不限。自2014年12月8日起,首次单笔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单次最低限额均调整为10元。自2017年12月8日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2月8日起,最低持有份额数额调整为1份。自2014年12月8日起,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调整为10份;自2014年3月14日起本基金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限制调整为1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260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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