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国联安红利(25704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257040 |
基金名称 | 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联安红利 |
基金简称拼音 | GLAHL |
设立日期 | 2008-10-22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729757551.0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有权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基金合同,经2007年月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号文件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自2008年9月8日起至2008年10月17日通过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盈利稳定增长的、具有较高股息收益率的、财务稳健的上市公司,追求稳定的股息收入和长期的资本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80%以上的股票资产将投资于具有较高预期股息收益率的股票,包括:当期股息收益率较高的股票、预期盈利大幅增长的股票以及预期股息分配率将提高的股票。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的基本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指数+80.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1次,最多为12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有权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基金合同,经2007年月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号文件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自2008年9月8日起至2008年10月17日通过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收益和较高风险的品种,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都要高于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代销网点投资者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直销网点现场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每次在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直销柜台申购金额下限从10万元调整为1万元。自2015年9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及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申购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追加申购金额为单笔10元。自2017年8月18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含公司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变更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12月20日起,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12月20日起,最低保留份额相应调整为10份。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257040.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