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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增益(25303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253030 |
基金名称 |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联安增益 |
基金简称拼音 | GLAZY |
设立日期 | 2010-06-22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903098428.33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4月23日证监许可【2010】528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自2010年5月17日起至2010年6月11日通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可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央行票据等。 基金投资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以外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在本基金的开放期间,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本基金可以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发行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派发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但不直接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或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或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流通受限解禁之日起的9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封闭期内每年收益分配不少于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本基金封闭期满后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4月23日证监许可【2010】528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自2010年5月17日起至2010年6月11日通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代销网点投资者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直销网点现场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公司直销柜台申购金额下限从10万元调整为1万元。自2015年9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及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申购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追加申购金额为单笔10元。自2017年8月18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含公司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变更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253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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