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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100A(24001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240014 |
基金名称 | 华宝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华宝100A |
基金简称拼音 | HB100A |
设立日期 | 2009-09-29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008751627.9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754号文核准。本基金份额将自2009年8月26日至2009年9月25日通过公司直销柜台和代销机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实现对中证100指数的有效跟踪,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1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存托凭证、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如股票指数期货等),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投资于中证1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5%-10%(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
业绩比较基准 | 5.0%×同业存款利息率+95.0%×中证1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754号文核准。本基金份额将自2009年8月26日至2009年9月25日通过公司直销柜台和代销机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和直销e网金认购和申购份额单笔最低金额1000元。通过直销柜台首次认购和申购的最低金额10万元,追加认购和申购最低金额1000元。自2013年9月6日起首次申购最低由1000元下调至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下调至100元。自2017年5月17日起首次申购最低由100元下调至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下调至10元。自2017年11月10日起通过直销e网金及移动客户端、各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由10元调整至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0日起单笔赎回份额由不得低于10份调整至1份。自2017年5月17日起本基金最低赎回份额调整至10份。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0日起销售机构最少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由10份调整至1份。自2017年5月17日起本基金最低持有份额调整至10份。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240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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