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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债券A(24001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240012 |
基金名称 | 华宝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华宝债券A |
基金简称拼音 | HBZQA |
设立日期 | 2009-02-17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615728987.5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294号文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自2009年1月5日起至2009年2月13日,通过公司的直销柜台和直销e网金、代销机构网点销售。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较高的当期收益和总回报,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可通过投资首次发行股票、增发新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票以及权证行权等方式获得股票,也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本基金可通过参与可分离转债申购而获得权证,也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总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10%,若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294号文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自2009年1月5日起至2009年2月13日,通过公司的直销柜台和直销e网金、代销机构网点销售。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在债券型基金产品中,其长期平均风险程度和预期收益率高于纯债券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代销机构销售网点和直销e网金每笔认购最低金额1000元;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10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1000元。通过代销网点和直销e网金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1,000元。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10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1,000元。自2013年9月6日起首次申购最低由1000元下调至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下调至100元。自2017年5月17日起首次申购最低由100元下调至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下调至10元。自2017年11月10日起通过直销e网金及移动客户端、各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由10元调整至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0日起单笔赎回份额由不得低于10份调整至1份。自2017年5月17日起本基金最低赎回份额调整至10份。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0日起销售机构最少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由10份调整至1份。自2017年5月17日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至10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240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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