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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策略(24000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240005 |
基金名称 |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宝策略 |
基金简称拼音 | HBCL |
设立日期 | 2004-05-11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233338344.6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1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4年3月31日至2004年4月30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单笔认购、申购最低金额:1000元;最低赎回额:100份基金单位。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价值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各风格板块间资产配置以及各板块内精选个股,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存托凭证)、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对象按流通市值和市净率分为四大股票风格板块:大盘价值、大盘成长、中小盘价值、中小盘成长。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符合各风格板块精选个股标准的股票。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指数+80.0%×上证180指数和深圳100指数复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当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已实现基金净收益的90%;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同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1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4年3月31日至2004年4月30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单笔认购、申购最低金额:1000元;最低赎回额:100份基金单位。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通过代销网点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3年9月6日起首次申购最低由1000元下调至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下调至100元。自2017年5月17日起首次申购最低由100元下调至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下调至10元。自2017年11月10日起通过直销e网金及移动客户端、各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由10元调整至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0日起单笔赎回份额由不得低于10份调整至1份。自2017年5月17日起本基金首次赎回最低由100份下调至10份。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0日起销售机构最少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由10份调整至1份。自2017年5月17日起本基金赎回后在销售机构最少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由100份调整至10份。基金单位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5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240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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