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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产业债A(21702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217022 |
基金名称 | 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招商产业债A |
基金简称拼音 | ZSCYZA |
设立日期 | 2012-03-21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406789443.4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92号文批准。自2012年3月5日到2012年3月20日期间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于2012年3月16日提前结束募集期。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对产业债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国债、央行票据、公司债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等)、股票、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本基金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权益类品种。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产业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产业债,是指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不包括城投债。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三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70%;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92号文批准。自2012年3月5日到2012年3月20日期间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于2012年3月16日提前结束募集期。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一般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代销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自2016年1月29日起,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调整为10元。自2019年3月29日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11月4日起,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赎回的,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6年11月4日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217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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