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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安心C(21701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217011 |
基金名称 | 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招商安心C |
基金简称拼音 | ZSAXC |
设立日期 | 2008-10-22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439771823.6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8月5日证监许可〔2008〕1008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自2008年9月16日到2008年10月17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和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信用等级为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同业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还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进行股票配售及派发所形成的股票,因投资可分离债券所形成的权证等资产。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企业债投资比例为0-40%,可转债投资比例为0-4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当期可供分配收益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8月5日证监许可〔2008〕1008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自2008年9月16日到2008年10月17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主动管理的债券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低等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基金及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千元。通过网上交易平台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千元。通过直销部门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千元。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直销部门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自2016年1月29日起,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限额调整为10元。自2020年8月6日起,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11月4日起,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6年11月4日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217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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