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鹏华优选(20600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206007 |
基金名称 | 鹏华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鹏华优选 |
基金简称拼音 | PHYX |
设立日期 | 2010-12-28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271798917.6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674号文批准。自2010年12月2日起至2010年12月23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发售。本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适度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精选大消费类的优质上市公司,力求超额收益及长期资本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大消费类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资产不高于基金资产的40%;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上述投资比例,或将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品种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80.0%×沪深300指数+20.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674号文批准。自2010年12月2日起至2010年12月23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发售。本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指定代理销售机构和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基金,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公司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3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不设级差限制。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3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自2016年2月24日起,通过销售机构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下调至10元。自2017年9月11日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限制由10元调整为1元。自2018年2月9日起,通过公司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调整为100万。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5月9日起,账户最低余额限制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自2017年9月21日起,取消账户最低余额限制;自2016年2月24日起,账户最低余额下调至5份基金份额。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206007.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