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南方稳健(20200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202001 |
基金名称 | 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南方稳健 |
基金简称拼音 | NFWJ |
设立日期 | 2001-09-28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488938200.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38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发起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首次认购费为认购金额的1%,赎回费率为0.5%。基金首次募集目标为80亿元人民币,对个人投资者采用“总额调控、先到先得”的办法发售,对机构投资者采用“全额预缴、比例配售”的办法发售;其中向个人投资者预定募集额度为60亿元人民币,向机构投资者预定募集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为2001年9月19日至9月22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6日。另中国工商银行代销基金的网点将延长个人投资者认购南方稳健成长基金的时间,在9月24日至9月26日机构投资者认购期间,继续接受个人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从2002年10月16日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5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仍为1000元。 从开放申购之日(2001年12月10日)起,基金调整申购费标准,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调整前)申购费率(调整后) M<100万 2.0% 1.6% 100万≤M<500万 1.8% 1.3% 500万≤M<1000万 1.5% 1.3% M≥1000万 1.0% 1.0% 赎回费率仍然按照0.5%的标准执行。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稳健成长型基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并保持基金投资组合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力求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资本利得。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的标的物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下同)),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又以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为投资重点。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对象为业绩优良并能稳定增长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和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
业绩比较基准 | —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
基金历史 | 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38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发起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首次认购费为认购金额的1%,赎回费率为0.5%。基金首次募集目标为80亿元人民币,对个人投资者采用“总额调控、先到先得”的办法发售,对机构投资者采用“全额预缴、比例配售”的办法发售;其中向个人投资者预定募集额度为60亿元人民币,向机构投资者预定募集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为2001年9月19日至9月22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6日。另中国工商银行代销基金的网点将延长个人投资者认购南方稳健成长基金的时间,在9月24日至9月26日机构投资者认购期间,继续接受个人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从2002年10月16日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5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仍为1000元。 从开放申购之日(2001年12月10日)起,基金调整申购费标准,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调整前)申购费率(调整后) M<100万 2.0% 1.6% 100万≤M<500万 1.8% 1.3% 500万≤M<1000万 1.5% 1.3% M≥1000万 1.0% 1.0% 赎回费率仍然按照0.5%的标准执行。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平衡型基金,收益与风险兼具价值型基金与成长型基金特点,具有风险中等、收益较高的特点。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超过1万元的,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直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个人投资者最高认购金额为50万元;机构投资者最高认购金额为8亿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5年11月12日起,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下调至10元。自2017年6月13日起,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网上交易系统暂不调整)。自2018年4月27日起,电子直销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5年3月2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份。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限制,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202001.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